各部门、各院(系)、各实践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学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17〕14号)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招标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坚持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相结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新时代高等教育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观点为指导,开展新医科、新工科、新文科背景下的一流专业及一流课程等领域的教学改革研究,推进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针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审核评估与专业认证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全程性、综合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三)坚持项目集成与特色扶持相结合。鼓励各院系教学研究优势特色和教学研究团队优势集成,鼓励跨学科、行业横向研究,力争凝炼和培育高端教学成果,提升教学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要求
(一)立项范围
结合《潍坊医学院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指南》进行立项。
(二)立项类别
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专项(仅限各实践教学单位申报)。
(三)立项数量
为突出研究重点,保证申报质量,各单位实行限额申报,立项总数50项。专项项目立项数量单列。
(四)立项条件
1. 项目选题符合校级立项范围,所申请的项目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杜绝重复性、低水平研究。
2. 主持人具有一定的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重点项目主持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管理人员,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主持人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过教学研究项目工作。
3. 作为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同一人参与(含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
4. 鼓励跨院系、跨专业协同创新研究和以问题为导向的全程性研究,校校、校企、院系联合申报项目不占用申报限额指标。
5.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申报评审,一并对往届校级延期结题项目进行结题评审。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其主持申报项目不再进入“专家评审”及后续流程。
6. 研究时限: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三、工作程序
1. 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初评工作,按限额数量择优向学校推荐。
2. 资格审核:学校对项目主持人和成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对研究内容进行重复性检查。未通过重复性检查的项目,不再进入“专家评审”及后续流程。
3. 结题评审:评审专家对往届延期结题项目进行结题评审。
4. 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初评、会评,确定拟立项项目。
5. 校内公示: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6. 发文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校长办公会通过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1. 各单位请于2019年12月16日(限当天)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材料使用u盘现场拷贝。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报送。
各非直属附属(教学)医院于2019年1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邮寄至学校医院管理处。
2.立项申报材料清单:《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参加人员签字,“申请者所在单位初评意见”栏签署完整;《匿名申请书》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立项申请书》、《匿名申请书》(均为word版,以申报人单位+姓名命名)及《汇总表》。
3.结题申请材料清单,参见《关于对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评处网站2018年12月3日公布)。
五、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在研究、解决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面临问题的重要作用,广泛发动,对标问题,提出实用性强的教学研究项目。
2. 各单位要加强在研教学研究项目指导与管理,重视研究成果凝练与转化,切实提升教研项目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促进作用。各实践教学单位要将本项目立项情况作为评选学校实践教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职称晋升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3. 学校将对立项项目按照《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17〕14号)进行经费资助,严格执行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相关标准。
六、联系方式
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地址:行政楼750室 联系人:秦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462525、8462527
2.医院管理处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潍坊医学院
联系人:仲华老师
联系电话:15306369996 联系邮箱sjjxb@126.com
附件: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申请书.doc 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匿名申请书.doc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