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实验实训中心属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验室建设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制定安排由教务处负责,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和组织实施由临床医学院负责,中心主要承担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及影像学等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的实验实训教学以及校内外医学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学校直接任命产生。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建设、实验实训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
学校制订了《潍坊医学院实验室建设立项管理办法》、《潍坊医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潍坊医学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对中心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年均实验教学运行经费2000余万元、仪器设备维修专项经费85万元,主要用于仪器设备的更新、运行、维护和保养。中心仪器设备的完好率98%,帐、卡、物相符率100%,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32万人时数,开放7万人时数,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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