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部(临床能力培训中心)实验耗材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8浏览: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实训部临床能力培训中心实验耗材的管理,保障教学、培训和考核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据《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实验耗材管理办法》(山二医办字〔2025〕9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实训部(临床能力培训中心)所有教学、培训、技能比赛等活动中涉及的实验耗材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成立实验实训部(临床能力培训中心)实验耗材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实验耗材的全面管理工作。

  组长:李振华

  组员:仲华、段畅、丁晓玲、孙海波、王淑凤

  第四条:管理小组职责包括

  (一)制定并完善本部门实验耗材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验耗材的申报、审核、预算编制与报送;

  (三)监督各模块实验室耗材使用情况,确保规范管理;

  (四)定期组织耗材盘点与安全检查;

  (五)处理耗材损坏、丢失等异常情况。

第三章 耗材申报与预算管理

  第五条:各模块实验室根据教学、培训、考核等任务需求,按时向管理小组提交实验耗材需求计划,明确种类、品牌、数量等信息。

  第六条:管理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各模块实验室申报内容,形成本部门年度实验耗材预算,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通过学校项目库申报预算经费。

第四章 台账与出入库管理

  第七条:各模块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实验耗材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出入库登记,确保账物相符、记录完整。

  第八条:实验耗材的领取、使用、回收等环节须严格登记,做到“谁领用、谁负责”,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九条:管理小组定期对各模块实验室耗材台账和出入库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条:各模块实验室应加强实验耗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毒麻精神类药品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第十一条:对使用实验耗材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增强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实验实训部(临床能力培训中心)实验耗材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验实训部     

202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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